<答案:消费者和公共利益组织应当共同维权>
在#争议不止苏宁逾期群发短信事件谁来维权?#这一问题中,应当共同维权的主体包括消费者和公共利益组织。
首先,消费者作为市场主体之一,享有合法权益,有权利和义务维护自身的权益。在苏宁逾期群发短信事件中,消费者的个人权益受到了侵害,因此消费者有权利向法律途径维权,比如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等。此外,消费者还可以利用舆论监督等方式对该事件进行监督和抵制,促使企业改正错误、强化内部管理。
其次,公共利益组织作为维护公共利益的组织,有义务参与到这样的事件中来,保障公众的利益。公共利益组织可以代表消费者维权,发起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推动相关部门对此类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促进完善法律法规等。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消费者和公共利益组织都有权利、义务参与到维权中来,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限制和挑战。比如,消费者可能缺乏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需要借助专业的法律援助和维权平台的支持;而公共利益组织也面临着资源有限、难以收集证据等问题,需要找到合适的策略和路径来推进维权进程。
最后,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苏宁逾期群发短信事件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问题,如果被证实存在违法行为,苏宁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赔偿消费者损失、承担行政处罚等后果。因此,企业要始终保持诚信、规范的经营行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众利益和民间规范,才能赢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
综上所述,消费者和公共利益组织都应当共同维权,以维护自身权益和公共利益。在此基础上,企业也应当承担起社会责任,遵守法律法规,从根本上促进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实现企业和社会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