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消费金融起诉未还应该如何向法院反驳?
若中邮消费金融公司起诉未还债务,则被告应该如何反驳呢?被告可以从以下角度进行辩护:
1.原债权不存在或被清偿
若被告在起诉前已经彻底清偿了本金和利息,或是主张原债权不复存在,则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如还款记录、银行转账凭证等。当然,更好的证据是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合同中有清偿的约定,那么这一点的争议也可以迎刃而解。
2.原债权存在但债权人不敢直接追偿
一种可能性是原债权确实存在,但债权人不敢或不愿直接追偿。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不带着债权来起诉还款,而是采用其他方式来督促债务人还款,如不断发催收信、电话或上门讨债等。在此情况下,被告可以要求债权人出示证据,证明其在收到还款之前已经通过上述方式尝试过督促还款。
3.原债权存在但已过期
如果原债权已经过期,被告可以主张自己不必要偿还债务,但也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如债权的起始时间、有效期等证明文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告在原债权到期后,还曾经进行过还款行为,那么原本已经过期的债权将会重新启动。
在以上几种辩护理由之外,被告还可以综合利用其他一些相关证据来辩解自己不应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对于每一个辩护理由,都需要找到足够的证据来进行支持。如果被告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来对自己的辩解进行支持,那么即使是债权人没有偿还的证据,法院也有可能判决被告赔偿。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债务合同中心无异议的情况下,若被告拒绝偿还债务,法院最终会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体可能的后果包括罚款、产生利息、强制执行、失去财产、个人信用记录受损,因此不建议滥用以上所有的辩护理由,建议在还款能力范围内按时归还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