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如果开庭缺席后果
开庭是民事诉讼中非常重要的程序环节,同时缺席也是最让人担心的案情之一。在实际应用中,若出现当事人逾期拖延诉讼,导致开庭缺席的情况,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
一、法院将作出默认判决
当当事人逾期未到庭开庭时,法院将判断其是否构成缺席状态。若确认当事人缺席,法院将按照程序规定继续进行庭审。这时,由于当事人的缺席,无法对自己的辩护权利进行行使,法院在权衡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将会依照本案件的事实与证据,作出默认判决。
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经合法送达或传递的开庭传票或者公告,应当到庭参加诉讼,未经法庭批准不得请假。”若当事人无法提前请假或者无正当理由缺席开庭,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调解协议将生效,其法律后果与当事人出席庭审时所获得的内容和效果是一致的。
二、无法申请再审
在庭审过程中,若当事人因缺席而导致判决不利,后续出现证据新证、证据错漏等情况都不能申请再审。这对于当事人来说,有着更为严重的后果。
原《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执行程序取得的证据,被执行人有权在撤销执行程序的申报期内提出提供新的证据。但若当事人因缺席而导致判决,将无法享受到这一权利,必须承担判决带来的法律后果。
三、司法执行难度增加
当事人缺席造成的法律后果,除了对当事人本身产生影响外,还将直接影响到司法执行的顺利进行。当事人默认判决后,自然不会主动履行,不排除当事人通过其他诉讼程序抵抗执行,也可能出现被执行人财产无法执行的情况。
四、不良信用记录
在法律相关行业的人员认为,逾期拖延的当事人,不仅会面临法律后果,还将面临社会公信度的较大损失。因为在法庭上缺席的当事人,很可能会被认为是不守信用、恶意拖欠、闪避债务等问题的代表。而这一现象的产生将会直接损害当事人正当商业活动等方面的利益。
总之,当事人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到庭参加诉讼,并积极行使自己的辩护权利。逾期如果开庭缺席会带来一系列严重后果,需要当事人充分认识。当事人在实际行动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节工作,协调解决争议,尽量避免诉讼对当事人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