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恢复执行还能协商分期还款吗>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普遍拥有了更多的资产,同时债务也日益加重,执行局在维护债权人利益的同时也在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执行局实施强制执行的过程中,部分被执行人因为各种原因不能立即全额履行债务,就会产生“能否协商分期还款”的问题。
那么,#执行局恢复执行还能协商分期还款吗#?
经过对相关法律规定及实践情况的研究和分析,肯定的回答是:可以。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被担保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在自己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债务时履行,但该权利不影响被担保债务人、担保人协商的权利。换言之,被执行人和债权人在协商分期还款的问题上是存在合法权益的。执行局须尊重被执行人和债权人的内部合法权益,尽可能为双方提供协商的机会。
其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执行过程中,一旦被执行人无法及时履行债务,执行局将对其实行限制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有暂时无力偿还债务等情况,执行局可以暂缓执行,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的缓期时间。在这段时间内,被执行人可以申请分期还款,通过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分期偿还协议。
综上所述,#执行局恢复执行还能协商分期还款吗#的答案是肯定的,并且是合法的。当然,在协商分期还款的过程中,双方应该尊重签订合同、履约等基本原则,确保合法权益的平衡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