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于民生银行逾期半年协商分期的话题引起广泛关注。对于这一问题,“是否应该协商分期”这一关键问题是很多人关心的焦点。对此,本人认为,应该协商分期,下面我将对此问题作出肯定回答,并给出理由。
首先,一些人可能认为银行应该直接拖欠者的房产或者车产来追求债务。然而这种做法虽然可以让银行追回欠款,但是却有很多不可避免的弊端。首先,拖欠者的房产或者车产在很多情况下是必须的工具,银行的这一做法会使拖欠者失去生活和工作的根本条件,这无疑是不人道的。其次,如果采用这种强制措施,会消耗银行和拖欠者之间的信任,对银行来说也不划算。因此,不妨采用协商分期,既可以确保银行权益,也可以保障拖欠者正常工作和生活。
其次,协商分期的做法不但能够帮助拖欠者还款,也有利于银行风险的控制。拖欠者选择分期还款,就必须定期还款,这有利于银行获取收益,并且也有利于银行了解贷款人的还款能力及其财务状况,从而更好地控制风险,防范信贷风险的发生。
最后,协商分期符合现代金融业的发展趋势,需要保护拖欠者的合法权益。在当今实际情况下,金融业一方面要确保银行的资产负载率和净息差,一方面也要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针对拖欠,应当采取前期预防、后期风控、刚性手段、宽松措施等全方位措施,并在不损失银行资产的同时保护消费者权益。
因此,本人认为,在逾期半年之后,应该采取协商分期的方式让拖欠者分期还款,这不仅符合现代金融业的发展趋势,还能够保障拖欠者正常生活和工作,同时也有利于银行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