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信用卡2020逾期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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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信用卡2020逾期新规定

建设银行信用卡逾期缴款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2020年1月1日起,建设银行信用卡逾期缴款的行政处罚手续、适用情形、处罚幅度等有所变化。

新规定解释

逾期缴款行政处罚手续

在逾期超过3个月未能缴纳欠款的情况下,建设银行信用卡将发出行政处罚通知书,并将缴款人的个人信息提交至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这将影响缴款人今后的信用记录和信用评分。

逾期缴款行政处罚适用情形

建设银行信用卡采用年利率24%的标准对逾期还款进行处罚,但如果缴款人在逾期后15日内自行缴纳欠款,则不予以行政处罚。

逾期缴款行政处罚幅度

随着逾期时间的增加,建设银行信用卡行政处罚幅度不断加大,逾期3个月以内,罚款金额为应还款金额的1%;逾期3个月以上到6个月以内,罚款金额为应还款金额的2%;逾期6个月以上到12个月以内,罚款金额达到应还款金额的3%;逾期12个月以上,罚款金额上涨至应还款金额的4%。

建议和解决方法

对于使用建设银行信用卡的客户,守时还款是避免行政处罚的关键。为了避免误期还款,客户可以设置建行信用卡自动还款功能,或者在借记卡中设置提醒,以确保在还款日前完成偿还。

同时,客户应格外注意到每个月应还款的金额,并确保有足够的可用余额,以避免出现无法偿还欠款的情况。如果遇到经济困难,可以咨询建设银行客服部门,采取积极措施降低困难客户的还款压力。

司法解释

对于建设银行信用卡逾期缴款的行政处罚幅度,司法解释规定罚款金额不得高于透支额度的50%,且罚款金额加上透支金额不得超过透支总额的150%。同时,在根据客户逾期情况进行行政处罚时,建设银行应该合理考虑客户的经济能力和缴交情况,避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加大客户的处罚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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