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项法律判决或仲裁达成后,执行款是指根据判决书或仲裁书要求的款项,由判决或仲裁双方按照一定的时限和金额支付给对方。对于执行款,很多人问道:可以协商分期付吗?
我认为,执行款是可以协商分期付的,具体理由如下:
首先,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债务人因各种原因未能按约履行义务的,可以和债权人达成书面协议并报人民法院审批。换言之,债权人可以通过与债务人达成书面协议的方式,对执行款进行协商分期付。
其次,执行款协商分期付也有利于避免债务人因无力一次性支付执行款而导致诉讼延期的情况出现,节省时间和精力,减轻双方的负担,降低案件风险。
再次,协商分期付对于债务人来说,也可以提高债务人的还款意愿和能力,并且能够更好地管理财务风险,避免不良记录、信用污点和经济损失等情况出现。
最后,执行款的协商分期付必须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双方应在协商分期付的时间、金额和支付方式等方面达成一致,并明确书面协议,报人民法院审批,例如在协商分期付后加入逾期罚款的条款等。
综上所述,执行款是可以协商分期付的,但前提是必须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并且应达成书面协议且报人民法院审批。协商分期付可以为债务人提供更多的支付方案,在遵守合同的前提下,维护双方利益,避免案件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