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之间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主张逾期利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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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种借贷方式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借贷双方在未签订书面协议时,未约定借贷利率的问题就成为了容易产生争议的法律问题之一。那么,个人之间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主张逾期利息吗?本文就此问题进行探讨。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个人之间民间借贷应当以口头协议、书面协议等形式确定借贷金额、期限、利率等基本事项。但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很多借贷双方都没有签署书面协议或定下利率。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看看民法典对于未约定利息的规定。

在《民法典》第314条的规定中,借款人履行借款义务的期间,借款人不支付利息的,借款人可以要求偿还利息。这就意味着,即便没有约定利率,借款人也有权要求偿还利息。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约定利率,借款人要求偿还利息的问题就会变得比较复杂了。因为在此情况下,无法确定借款利率的具体数额,那么利息的计算方式也就无从谈起。针对此情况,最高人民法院也作出了明确判决,称“在没有约定借款利率的情况下,凭借市场利率来计算利息是比较合理的方式”。

那么,如果借贷发生逾期,是否可以主张逾期利息呢?在这方面,我们可以看看《合同法》和《利息法》等法律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106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损失予以适当减轻。因此,虽然借贷双方未在借贷合同中约定逾期利率,但如果借贷双方就逾期情况达成了书面约定,依法对方需要按照约定支付逾期利息。若未作书面约定,则可以选择法定逾期利率作为基准。

而《利息法》的规定则更加明确,借贷发生逾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可以以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基础计算逾期利息。

综上所述,对于个人之间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主张逾期利息,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应根据市场利率或法定逾期利率进行补偿,同时要注意书面约定避免纠纷。这也提醒了借贷双方在借贷之前一定要约定好利率和偿还方式,以避免在借贷发生逾期时造成不必要的争议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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