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可以主张逾期利息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当借贷关系中的债权人未能按时回收借款,以致于造成债务到期后的资金滞留,借款人就需要支付违约金或逾期利息。但是,如果债权人在收回借款之后,主张因为迟迟未收回贷款而导致的额外利息,这种得利是否合法呢?法律规定是什么?
不当得利是否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债权人可以主张逾期利息,但是逾期利息应当以逾期前借款利率为基础,每日不超过逾期前借款利率的3‰,逾期利息总额不得超过未归还本金的百分之五。如果债权人主张超出法定限额的逾期利息或其他不当得利,借款人有权拒绝支付。
此外,如果债权人未与借款人约定逾期利息或违约金,则只能主张实际损失。如债权人的实际损失高于借款利息,则可以主张高于借款利息的逾期利息。
同时,如果借款人自行支付的违约金或其他费用超过法定的限额,则可以要求返还超过法定限额的差额。
以上是法律对于不当得利的规定。不当得利是指债权人得到的利益不符合公认的道德、法律原则,不当得利是违法的。因此,在借贷关系中,双方不仅要有明确的合同约定,更应该合法合规地行事。
合同约定逾期利息
在借贷合同中,债权人和借款人可以约定逾期利息。此时,逾期利息应当以逾期前借款利率为基础,并按照约定计算。在约定逾期利息时,注意要遵守法定限额,不超过未归还本金的百分之五。
因此,当债权人主张逾期利息时,借款人可以通过查阅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判断是否属于不当得利。若是属于不当得利,则可以要求债权人返还超过法定限额的部分。
总结
在借贷关系中,债权人有权主张逾期利息,但是逾期利息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限额。若债权人主张的逾期利息超过法定限额或其他不当得利,借款人有权拒绝支付。同时,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合同约定的的逾期利息应当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