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贷款逾期宽限期
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是许多市民购房的首选之一,但是如果在还款时出现逾期情况,会有哪些宽限期的政策呢?
1. 问题:成都公积金贷款逾期后的宽限期为多久?
答案:宽限期为1个月。
理由:《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应按时足额还款。如还款逾期未超过1个月的,除应依据有关规定支付滞纳金外,不予追究其违约责任。”可见逾期宽限期为1个月。
2. 问题:成都公积金贷款在宽限期内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答案:逾期应当支付滞纳金。
理由:《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借款人逾期未还本息的,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不得超过未还本息金额的2%。”可见逾期宽限期内需要缴纳的费用为滞纳金。
3. 问题:成都公积金贷款逾期后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答案:
(1)逾期1个月内,除应支付滞纳金外,不予追究其违约责任。
(2)逾期1个月以上未超过6个月的,应加收1%的逾期利息,同时,按天计算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不得超过未还本息金额的2%,并予警告。
(3)逾期6个月以上未超过1年的,应加收1%的逾期利息和1%的违约金,同时,按日计算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不得超过未还本息金额的5%。
(4)逾期1年以上的,应按合同约定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缴。
理由:《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了逾期处理的方式。对于逾期的不同阶段,处理方式也会有所不同。
从法律角度来看,借款人在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借款合同时,应该认真了解并签署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并遵守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时间。《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民事主体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当借款人违反合同规定而逾期还款时,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对于逾期的处置,应该引起借款人的重视,避免带来更大的经济压力和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