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二次分期要证明吗#
答案:不需要。
首先,协商二次分期是指在已经签订了分期付款协议的情况下,出现了无法按照原协议约定的时间进行还款的情况,债权人和债务人再次进行协商约定的付款安排。因此,此处的分期付款协议已经是一个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在协商二次分期的情况下,双方并没有修改原有合同的条款,而只是针对原有条款中还款时间的调整。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对合同进行修改或者解除。因此,债权人和债务人重新协商达成的协议具备同等效力。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因此,在协商二次分期的情况下,双方可以采用口头、电子邮件或者其他形式协商达成协议,并不需要书面证明。
第三,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也并不要求债权人和债务人提交书面证明。相反,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更注重双方的实际行为和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双方能够提供其他证据,如聊天记录、短信、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助于证明其协商达成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因此,综上所述,协商二次分期不需要书面证明。但是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在协商达成后,将协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备份,以备日后出现争议时使用。同时,在进行协商二次分期时,双方需要保持充分沟通并保留证据,以避免出现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