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在贷款业务中难免会遇到逾期情况,逾期贷款所产生的利息也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然而,由于逾期贷款的利息所属纳税期间可能会存在争议,为了更好地规范逾期贷款利息的纳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逾期贷款利息的纳税调整方案,旨在准确确定逾期贷款利息的应纳税期间及计算方法。
一、逾期贷款利息的应税期间
逾期贷款利息应纳税的期限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当年应税期间,另一种是结转期间。当年应税期间是指逾期贷款利息在年度内发生的,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时间计算纳税。结转期间是指逾期贷款利息在当年未能收回,需要结转到后续年度进行核销时,按照规定纳税。
二、逾期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
逾期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要根据银行或者金融企业的会计准则进行确定。如果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的金融企业,应根据 “逐笔计提” 的原则对逾期贷款利息进行计提,具体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二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三、调整逾期贷款利息的利润额
根据国务院财务部公告,调整逾期贷款利息的纳税期间和计算方法后,需要对调整后的逾期贷款利息利润额进行再调整。具体方法是,将以往计提的逾期贷款利息利润额减去调整后的逾期贷款利息利润额,再加上重新计提的逾期贷款利息利润额,得出最终调整后的逾期贷款利息利润额。
四、逾期贷款利息的减免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客观原因导致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银行或金融企业也可能对逾期贷款利息进行减免。这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逾期贷款利息的减免属于法定减免范围,则可直接将减免的部分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但若属于超出法定减免范围的减免,则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
总之,在处理逾期贷款利息的纳税问题时,银行和金融企业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同时还需要注意操作细节,以免出现纳税漏洞或者纳税风险。本文介绍的逾期贷款利息的纳税调整方案,对于相关贷款企业是非常有参考价值的,建议相关企事业单位合理遵循,规范贷款利息按规定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