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了利息未约定逾期利息违法吗?为什么呢?
在贷款或者借款时,双方通常会约定利息,以便确立借贷关系和收益。约定利息后,双方应该按照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进行还款,在还款期限内偿还清借款本金和利息。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时会出现约定了利息但未约定逾期利息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如果借款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偿还贷款,是否应该支付逾期利息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在没有约定逾期利息的情况下,借款方并不需要支付任何逾期利息。因为逾期利息是客观存在,需要双方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借款方支付逾期利息是不合理的。
其次,如果在约定利息的同时也约定了逾期利息,双方应该按照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进行还款,如果借款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偿还贷款,则应该支付逾期利息。不支付逾期利息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在中国,逾期利息是由《合同法》和《利率浮动条款使用规范》规定的。《合同法》规定:“债务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逾期利息是一种违约金,因此如果逾期未还,借款方应该承担逾期利息。
《利率浮动条款使用规范》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共同发布的文件。其中规定:“提高违约利率必须充分考虑借款人还款能力、借款用途和借款期限等因素,并经出借人书面告知借款人并明文约定。”也就是说,逾期利率的约定必须在签署合同时明确,并且应该充分考虑到借款人还款能力和其他因素。
总之,如果贷款或者借款时,约定了利息但未约定逾期利息的情况下,借款方并不需要支付任何逾期利息。但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逾期利息,未按约定履行债务的借款方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约定应充分考虑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其他因素,并在签署合同时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