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未约定逾期利息是否可以主张?
未约定逾期利息的情况下,借贷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关于逾期利息的协议,那么借贷人在催收时是否可以主张逾期利息呢?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未约定利率或费用,并不影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利率或费用。” 因此,未约定逾期利息时,借贷人仍有权主张逾期利息。
问题二:如何确定逾期利息的具体数额?
在未约定逾期利息时,借贷人仍然可以主张逾期利息。但是具体的逾期利息数额应遵循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根据《利率法》规定,未标明利率的借贷合同,应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基准,按照逾期部分加倍计算。同时,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逾期利息的数额,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则以约定数额为准。
问题三:所述的适用法规是否为绝对规定?
前面所提到的《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和《利率法》中的规定,是国家关于未约定逾期利息的绝对规定。借贷人在催收过程中,可以主张逾期利息,但是应遵循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逾期利息的数额时,按照约定数额为准。
问题四:如何避免借贷逾期纠纷的发生?
为避免借贷逾期纠纷,借贷双方应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就约定好逾期利息的数额,并明确逾期期限。同时,需要提醒的是,借贷人在放贷前应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及信用情况进行评估,尽可能降低违约风险。
结尾:
总之,在未与借款人约定逾期利息的情况下,借贷人仍具有主张逾期利息的权利。逾期利息数额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基准,按照逾期部分加倍计算。同时,借贷双方应遵守国家法规,尽量避免逾期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