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合同中,当双方就未支付货款或租金等事宜未作出约定时,可能会引发双方的利益争议。其中之一就是是否必须支付逾期利息。针对这一问题,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需要从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等方面来进行判断。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当合同未规定支持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及违约金时,违约金和利息的支付以当地的利率为准。因此,在未有约定的情况下,双方可通过当地的利率来支付逾期利息。
其次,在商业合同中,当一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或租金而引发的滞纳金,必须以双方的共同意愿为依据。因此,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滞纳金,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如果协商结果难以达成,可以尝试通过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在合同中约定逾期利息的具体条款时,应注意避免过高的利息率,以防止出现“利滚利”的情况,侵害违约方的利益。同时,在约定利率时,也需要考虑到当地利率、市场行情等因素,以确保约定的利率具有公平性和合理性。
最后,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逾期利息及滞纳金的事项,那么需要从双方签订的其他合同以及当地的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对于双方之间的争议,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则,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商业合同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逾期利息及滞纳金的事项。当双方未能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时,可按当地利率计算逾期利息,或通过协商、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同时,在具体的约定中,也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和合理的原则,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