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贷款逾期利息收取方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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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贷款逾期利息收取方式调整

2021年4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贷款逾期利息收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收取个人贷款逾期利息的有关问题。本文就此通知进行详细解读和分析。

一、调整逾期利率收取方式

通知明确,商业银行在收取个人贷款逾期利息时,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利率收取,不得将逾期利率与贷款利率合并收取。这一调整可有效避免超出约定利率范围的逾期利率收取。

二、调整逾期利率上限

通知明确,在个人贷款合同中约定的逾期利率上限应不高于贷款利率的4倍。这一调整可有效规范逾期利率上限的合理水平,防止逾期利率过高导致借款人无法承受。

三、强化告知和提示职责

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在向个人放贷时应当明确告知和提示借款人有关贷款逾期及其后果的信息和规定,确保借款人充分知晓自身义务和利益,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不当得利。

四、保护借款人权益

通知规定,商业银行收取个人贷款逾期利息时,应当充分考虑借款人还款意愿、还款能力及特殊情况等因素,不得妨碍其正常还款。同时,商业银行还应当依法依约做好还款催收工作,不得有威胁、滋扰、侵害借款人等情况发生。

五、加强监管

通知强调,各商业银行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个人贷款逾期利息收取有关规定和程序,不得利用客户信息不对称等手段恶意收取逾期利息。监管部门将对商业银行的个人贷款逾期利息收取情况进行监管和检查,保护借款人合法权益。

总之,本次通知对商业银行个人贷款逾期利息收取方式进行了调整和规范,旨在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金融机构的经济稳定和社会发展。商业银行需要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做好信息透明、逾期利率合理、借款人权益保障、催收工作规范等方面工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诚信经营和金融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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