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金融市场的不稳定和信用分数难以获取的现状,民间借贷在我国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但一些借款人在借款时没有与出借人约定利息和违约金的问题,一旦债务逾期,违约金的计算就成为了一大难题。那么,在民间借贷中,未约定利息的逾期违约金应该怎样计算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未与借款人约定的利率,按照市场利率作为参考可得。国家银行每年都会发布基准利率,一般情况下,借款利率在市场利率的基础上加上一定的点数计算。如果没有议定利率,则逾期违约金可以按照市场利率来计算。同时,这种计算方式也需要借鉴银行逾期利息的计算标准。
市场利率是什么?市场利率指的是同一段时间内,同类金融产品的平均利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银行在贷款、存款等金融服务领域中需要遵守一定的利率基准,做出合理的资金定价。因此,在没有约定利率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参考银行相关金融产品的基准利率来计算。
例如,银行的基准贷款利率是百分之六点六,那么按市场利率计算的逾期违约金可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点来计算,如加一至三个百分点,即违约金利率为(6.6%+1%-3%)至(6.6%+1%-3%)×逾期月数。
当然,市场利率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值,而是会根据不同经济环境而有所改变。所以在借款时,双方约定利息和逾期违约金是非常必要的。对于债务逾期的情况,违约金的计算也应该要有合理的规定。
总之,未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逾期违约金可以按照市场利率加点的方式进行计算。但考虑到市场利率受到各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如通货膨胀率和市场竞争等,建议出借人在借款时务必和借款人约定好利息和违约金,避免在逾期时,因为无法核算违约金而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