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理由如下:
首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对于已经确定的担保方式,不得再增加担保方式。因此,如果在贷款逾期之后要增加抵押登记,就属于违反了法律规定。
其次,即使银行同意增加抵押登记,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增加抵押登记后,原有的抵押登记是否会被取消或削弱?若是这样,对于借款人来说,情况会更加不利。此外,如果原有的抵押登记未取消或削弱,那么在实际执行中,各持有抵押权的债权人如何协调其抵押权?这些问题都需要考虑到。
最后,贷款逾期本身就已经涉及到债权追讨和债务清偿的问题,增加抵押登记并不能解决根本的问题。借款人的最好办法是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妥善处理逾期情况,以防止利息滚存及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从法律角度来看,贷款逾期不能补充抵押登记。环节信用,借款方应该确保及时履行借款合同的义务并根据合同执行还款计划,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银行方面,应该在担保方式确定之前,将风险评估做好,并告知借款方相关担保风险,以避免引起纠纷。在贷款逾期情况下,银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处置逾期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