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逾期由借款人起诉还款。
理由如下: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履行或者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是借款人应该履行还款义务,而不是委托方(债权人)起诉还款。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借款合同属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委托方只是在合同中的一方,不具备起诉的资格。而且,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因合同纠纷产生的违约责任,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另一方(委托方)起诉。
第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委托贷款法律关系是一种合同法律关系,属于民事权益纠纷。按照民事诉讼规定,民事权益纠纷应由权利人(借款人)主张,而不是委托方起诉。
另一种观点:委托方也有权起诉还款。
理由如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另行约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地点。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委托方也有权在约定地点起诉还款。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其民事权益纠纷中有多个法定诉讼主体时,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起诉讼。在委托贷款逾期的情况下,委托方作为权利人,也有权利主张自己的民事权益。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可以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并向债权人追偿。在某些情况下,委托方可能是担保人,对借款人违约导致的损失承担了责任,因此也有权向借款人追偿。
法律角度分析: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委托贷款逾期应该由借款人主动承担起诉还款的责任。因为委托方只是债权人之一,没有起诉权和实际掌控还款的能力;而借款人是实际承担还款义务的一方,根据民法规定应该承担起诉还款的责任。但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或委托方是担保人的情况下,委托方也有权主张自己的民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