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法中,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被告不到庭,不影响诉讼的进行。但是,对不在原告所在地的被告除外。”因此,即使网贷被告不在原告所在地,也必须到庭应诉。
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分析:
首先是法律规定的明确性。民事诉讼法中对于“不在原告所在地的被告必须到庭”的规定非常明确,是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
其次是维护平等原则。法庭是公正的,法官也必须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如果允许网贷被告不到庭应诉,那么原告一方将会因为网贷公司是否到庭应诉而导致诉讼结果不公平,不利于法庭公正审判。
再次是保障被告辩护权。在庭审中,被告有权进行辩护和申辩。如果被告不到庭,法庭将会采取一审缺席判决制度。一审缺席判决制度适用于郊区或者偏远地区法庭。但是,如果网贷被告故意不到庭应诉,将会丧失自己的辩护权,不利于自身利益的维护。
最后是避免法律风险。如果网贷公司故意不到庭,在审判中心将会判定为违反法律,将承担应有的判决结果导致的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网贷被告即使不在原告所在地,也必须到庭应诉。在诉讼中,所有参与者都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和庭审程序,以维护法庭公正、被告辩护权和法律秩序。
如果网贷被告在诉讼中不到庭,将面临法律的后果。法院将可能对其作出缺席判决,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失,同时也会对其信用记录和声誉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建议网贷公司应根据诉讼程序要求,积极参与庭审并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