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捷信公司向客户发出威胁短信的消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据网友爆料,他们收到了一则来自捷信的短信,内容称“您恶意拖欠已经起诉,即将上门催收,请尽快还款”。
这一消息迅速引起了公众的恐慌和不满。许多人认为,捷信这种敲诈勒索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个人隐私和债务催收的规定。那么,捷信公司是否真的有权利向客户发送这样的威胁信息呢?
首先,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借款人在合同期内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借出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并采取一定的法律措施,通过法院将借款人的担保物变卖、扣押债权人的其他财产等方式实现债权。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捷信公司有权利向借款人发送恐吓短信。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务纠纷的解决应当通过民事诉讼等合法手段进行。如果捷信公司的催收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借款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在债务催收过程中,捷信公司应当遵循诚信和合法的原则,不能使用虚假、误导、威胁等手段进行会计催收。如果捷信公司采取了类似诈骗的手段敲诈勒索借款人,捷信公司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捷信公司向客户发送恐吓短信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同时也存在违反诚信、威胁等行为。对于受到这种恐吓行为的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医院催收的相关问题进行咨询或者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