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贷款、信用卡等金融产品中,逾期还款是常见的情况。但逾期多久才会被列为失信执行人?逾期两千块是否足以成为失信执行人?
首先,失信执行是一个针对逾期严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人所做出的惩罚措施。在中国,失信执行记录会被纳入全国法人和自然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涉及失信行为的人在办理贷款、房产买卖等方面可能会受到限制。因此,逾期还款确实是要引起足够重视的问题。
那么,逾期多久才会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作出失信执行的裁定。其中,“法律规定的期限”指的是法律文书生效后依法规定的履行期限。
也就是说,只有在法定期限内拒绝履行义务才会被列入失信执行名单。比如说,贷款合同中规定每个月底之前还清上月的欠款,如果到了每个月的底还未归还,则视为逾期还款。但如果法定期限是30天,则在这30天之内履行了还款义务,是不会被列为失信执行人的。
那么,逾期两千块是否会成为失信执行人呢?结论是,不一定。因为具体情况还需要综合考虑,包括逾期是否属于违约行为,及逾期时间等因素。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导致了逾期,并且仍可以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一般不会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总之,避免逾期还款是非常重要的。如果遇到逾期情况,及时联系债权人并尽快还款,有助于避免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在进行金融产品的时候,应该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明确逾期还款的后果,避免因为“小失误”而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