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信说寄了律师函 并说要起诉
近期,一则关于捷信的消息引发了网民热议。据报道,一名消费者称收到了捷信公司的律师函,并且函中表示将对其提起诉讼。此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据了解,该消费者曾在捷信公司申请贷款,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能够按时还款。多次催收后,捷信公司采取了更为强硬的手段,通过寄送律师函的方式来迫使其还款。而随之而来的又是“要起诉”的威胁。
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呢?在我看来,捷信公司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这种手段,明显是有违法律法规的。
首先,贷款在本质上是签订合同,双方应当遵守合同中规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如果消费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还款,则可以采取合法、合规的催收方式。例如,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催收。
其次,寄送律师函并宣称要起诉对消费者造成的影响是非常不好的,这是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按照法律的规定,企业应当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之日起,向消费者履行催收义务,严禁使用欺诈、威胁、侮辱、诽谤等手段催收,更不能进行恶意诉讼、诈骗等行为。
最后,捷信公司在催收和起诉时的行为,还涉及到个人隐私保护的问题。寄送律师函可能涉及到受到保护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风险。如果确实需要起诉,应该通过合法的法律程序进行,而不是简单地寄送律师函对消费者进行威胁。
总之,捷信公司采取的这种行为方式,不仅是违反了法律法规,而且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家贷款企业,捷信公司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规开展业务,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首要目标。否则,不但会失去消费者的信任,也会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