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逾期利息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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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民间借贷市场的不断发展,民间借贷逐渐成为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然而,在借贷过程中,逾期还款问题也屡屡发生,给借款人和出借人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为了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明确规定了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

根据《解释二》规定,逾期利息的计算采用年利率不超过24%的标准。但是,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适当调整。此外,《解释二》还规定,在借款合同中明示利息的,以合同约定为准;未明示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利息按照逾期借款本金的百分之三计算。

例如,小张向小李借款1万元,双方约定年利率为18%,借款期限为6个月。如果小张未在约定期限内还款,小李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计算逾期利息:

逾期本金:1万元 x 18% ÷ 12个月 x (逾期天数÷30)

逾期利息:逾期本金 x 3%

具体来说,如果小张在第7天归还借款,则逾期利息为:

10000元 x 18% ÷ 12个月 x (7÷30)= 35元

逾期本金:10000元 x 18% ÷ 12个月 x (7÷30)= 35元

逾期利息:35元 x 3% = 1.05元

因此,小张需在归还本金的基础上同时支付1.05元的逾期利息。

总的来说,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在计算逾期利息方面有了明确的规定和标准化的计算公式,有助于规范借贷市场行为,增强市场参与者的信心。同时,我们也要呼吁广大借款人和出借人要遵守合同精神,尽量避免逾期还款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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