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多久被列为严重失信人
信用是现代社会中极为重要的一种无形资产,而信用自然离不开信任。在日常生活中,个人和企业往往需要借款、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这些行为都需要信任关系的支撑。而对于在信用体系中屡屡违约的人,则会面临着各种“严惩”,其中之一就是被列为“严重失信人”。
那么,逾期多久会被列为严重失信人呢?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于未履行实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的,可以被认定为失信人。同时,如果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积极采取掩盖、变换、转移财产等行为的,也可以被认定为失信人。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也制定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公民和法人单位的失信行为分为轻度、中度、严重三个等级。其中严重失信行为包括了“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违反财产、药品、环境、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安全等领域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等一系列违规行为。
而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理办法》中,也明确规定,失信行为属于“一票否决”原则。即在某一领域被列为严重失信行为的人,在财产、税收、招投标、出入境、银行征信等众多领域均会受到限制和惩罚。
因此,可以说逾期无论多久,只要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就可能被列为失信人。特别是对于那些故意拖欠、逃避执行的人来说,可能更容易被列为严重失信人。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行业和领域对于失信行为的处理也有所不同。比如在金融领域,银行系统会定期更新贷款信息,一旦发现有人逾期,就有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从而受到征信、借贷等多方面的限制。
总结来说,逾期行为无疑是一种不良的信用行为。虽然具体的期限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每一项逾期行为都有可能被记录并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珍惜自己的信用,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不要轻易违约,防止成为失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