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民法通则借款逾期利息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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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民法通则借款逾期利息法条

1991年民法通则是中国大陆的现行民法基本法规。其中,有一条法条规定了借款逾期应支付的利息。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一法条的内容和适用情况。

一、借款逾期利息的定义及适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借款逾期利息是指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期限还款的借款本金的利息。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利率市场化原则确定利率。

适用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1.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期限还款;

2. 没有明确约定利率的情况下,按市场利率进行计算;

3. 借款人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下,应按照约定的罚息计算;

4. 没有明确约定利息计算方式的情况下,应按照利率市场化原则确定利率。

二、借款逾期利息的计算方法

1. 约定利率情况下

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利率的情况下,借款人应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计算方法为:逾期利息 = 借款本金 × 利率 × 逾期时间(天)。

例如,某人向银行借款1万元,利率为年化8%。如果其逾期3天,则逾期利息为:10000 × 0.08 ÷ 365 × 3 = 6.58元。

2. 未约定利率情况下

在未明确约定利率的情况下,应按照利率市场化原则确定利息。一般来讲,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可供参考。计算方法为:逾期利息 = 借款本金 × 市场利率 × 逾期时间(天)。

例如,某人向朋友借款1万元,期限为一年,未明确利率。目前银行一年定期利率为2.5%。如果其逾期10天,则逾期利息为:10000 × 0.025 ÷ 365 × 10 = 6.85元。

3. 违反合同条款情况下

如果借款人在合同条款中违规,则应按照约定的罚息计算。例如,合同规定借款期限为1年,利率为年化8%,罚息为每日逾期应还本金的千分之五。如果借款人逾期3天,则逾期利息为:10000 × 0.08 ÷ 365 × 3 + 10000 × 0.005 × 3 = 8.69元。

三、总结

借款逾期利息法条在现实生活中经常被用到。借款人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按时还款。如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期归还,应及时和借款人协商,并承担相应的逾期利息。

同时,出借人也应遵守法律法规,合理设置利率,以禁止过高或过低的利率,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在解除合同时,应依法缴纳印花税和提前结束费用等费用。

总之,借款逾期利息法条的确定以及计算方法,可以在借贷争议中起到统一标准和保护利益的作用,也符合合法经济活动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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