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期限付利息可否主张逾期利息赔偿
在金融市场上,借贷交易是常见的一种方式,而贷款的利息是借款人必须偿还的一种费用。贷款人对于借款人未按期限付利息,有主张追加逾期利息的权利。那么,未按期限付利息的借款人是否有主张追加逾期利息的权利呢?
从法律角度,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当借款人未按期限支付利息时,应当向贷款人付款并同时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一般是按照逾期未偿还款项日利率的若干倍数算出的,具体倍数由双方合同或协议约定。
当然,如果未按期限付利息的原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则借款人可以不需支付逾期利息。但如果是因为借款人个人原因导致未按期限付利息,则加收逾期利息也是合理的。
然而,借款人在未按期限付利息后,如不同意加收逾期利息,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相关条款。如果合同或协议中未规定,则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此外,逾期利息仅限于未按期限支付利息的借款部分,其它费用和款项不适用逾期利息计算。
总的说来,借款人未按期限付利息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合同条款,在未偿还的利息上加收逾期利息是贷款人的合法权利。但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自行约定相关条款,以规避逾期利息的加收问题。
因此,在借款交易中,双方应当明确合同约定,遵守合同条款,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经济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