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没有约定逾期利息能否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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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是指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约定由一方承揽完成对某项工程或商品的需求。在签署承揽合同时,通常会明确规定完成工程或商品的期限,并约定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等相关事宜。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由于某种原因导致承揽延期的情况,那么此时是否还能主张逾期利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如果承揽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逾期利息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则此时如果出现逾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如果双方没有对逾期利息进行约定,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受众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给受众方造成的损失,包括逾期利息。

其次,需要注意的是,受众方是否可以主张逾期利息,还要看承揽延期的原因。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承揽延期,如自然灾害等,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的影响不能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受众方不能主张逾期利息。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受众方在承揽合同中主动放弃逾期利息的权利,则即使发生了逾期,也不能主张逾期利息。

综上所述,承揽合同中是否约定逾期利息,是影响受众方是否能主张逾期利息的关键因素,还要注意承揽延期原因的影响。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逾期利息,违约方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支付;如果没有约定,则违约方应当承担因违约给受众方造成的损失,包括逾期利息。同时,如果受众方在合同中主动放弃了逾期利息的权利,则即使发生逾期,也不能要求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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