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探讨了一个问题:如果一家金融公司在你逾期5天后联系你的家人,是否构成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行为,能否告其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通过分析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得出结论:如若客户在签署贷款合同时,已经明确同意提供紧急联系人信息,公司未超出约定范围,且非故意泄露个人信息,那么行为不构成侵权,也无法告其违反法律。
在征信系统中,逾期还款5天以上会被记录,这个时间似乎并不长,不能随意被忽略。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很可能会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比如打电话给客户或紧急联系人提醒还款。
然而,最近有一篇文章显示,一些金融公司在催收逾期账单时,不只是会拨打客户的电话号码,还会向客户的家人打电话。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呢?被催收人是否有权告此公司侵犯他的个人权利?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打电话给紧急联系人是一种经常被采用的方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规定了“(二)明确规定用途、范围和方式”,在与个人信息有关的行为中,个人信息的使用应当明确规定用途、范围和方式。也就是说,如果客户在签署贷款合同时,已经明确同意提供紧急联系人信息供银行或金融机构使用,那么公司通过联系紧急联系人提醒催收也是合法的。
那么,如果公司在逾期还款后第一时间就调查客户的紧急联系人,是否就意味着构成了个人信息泄露?对此,关键在于“紧急联系人”的定义。对于不少银行或金融机构来说,客户通常在申请贷款时需要填写姓名、关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其目的是在客户无法还款时可以联系到其他人协助催收或通知债务人受到法律制裁。客户在申请过程中已明确同意此种使用方式,因此公司调取紧急联系人信息不算是非法行为。
当然,如果公司真的故意或者过失地泄露了客户的个人信息,那么行为违法。针对这种情况,个人可以向公安部门或者有关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并提起隐私保护等相关法律诉讼。
总的来说,如果在签署贷款合同时,客户已经明确同意提供紧急联系人信息,本着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采取联系紧急联系人催收逾期款项是合法的,因此被催收人无权利告发公司侵犯了他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