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的催收>是无可厚非的
信贷逾期三个月暴力催收是否应该得到法律认可?答案是肯定的。理由如下:
首先,债务人在申请贷款时就已知晓自己须要承担一定的信用风险,这首要体现在了债务人必须及时按照合同要求还款,而非一味地不予理会或拒绝还款,承担起违约风险。因此,债务人在逾期三个月仍未还款时,已足以证明该债务人在还款意愿以及还款能力方面存在问题,从而也给债权人带来了财务损失。
其次,合法的催收手段对于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对债务人的督促还款、激励还款、防止再次逾期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暴力催收的出现,一方面可能存在着非法犯罪的行为,但另一方面,如果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使用恰当、合法手段,暴力催收也可以视作是一种对于债务人不法行为的制止和维权的合理手段。
最后,从社会公众利益的角度来看,因为一部分人的违约不按时还贷,会给银行、机构、社会为主体的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损失。因此,对于小额贷款和大额贷款的还款人来说,基本上被视作普通的违约事件,也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尽管暴力催收(非法催收方式)容易给债务人带来极大的经济、心理和尊严上的冲击和痛苦,但针对于正常的逾期债务,正义的催收行为是完全可以被法律规定的, 并不能被轻视。
而最后,对于暴力催收的行为,相关法律已经为其规定了具体的行为规则,不按规定提示和警告债务人就采取威胁、暴力等方式的行为将被认定为违规操作,一旦被告上法庭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这也是从法律的角度规范的重要体现。未经授权,私自调查、追访、关联其他人的行为,通过强制手段、威胁等行为迫迫债务人还款的行为,都应该被法律所禁止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