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对逾期还款后的紧急联系人进行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的联系。
理由如下所述:
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借款人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归还借款,即为逾期还款。而借款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书,在借款合同中,一般都会将借款人的紧急联系人列入合同,以便于借款方在借款人无法联系时能够及时联系到借款人的紧急联系人。
其次,对于借款人的逾期还款,作为借款方的苏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有权利采取多种方式对借款人进行追讨和催收。其中,苏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会通过借款合同中列出的借款人紧急联系人的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进行联系,以尽快催收到借款款项。
再次,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且未经借款人同意,借款方不得将借款人的个人信息提供给其他第三方。因此,在对借款人逾期还款时,借款方只能选择联系借款人列出的紧急联系人,以便能够及时收回借款款项。当然,在进行联系时,借款方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在短信中注明自己的身份信息和目的,并且保证不会泄露借款人的个人信息。
最后,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借款人对逾期还款的行为是有法律后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并对违约金、罚息等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如果借款人经苏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多次催收后仍然未履行还款义务,苏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有权利将借款人的逾期情况向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并对其进行征信记录等处罚。
综上所述,苏宁对逾期还款后的紧急联系人进行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的联系是合法、必要且合理的。对于借款人而言,在签订借款合同前需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其中所列明的义务和责任,充分了解并承担可能的违约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