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贷款逾期利息是多少?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生源地助学贷款在还款期限内按时还款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贴息,即贷款利息由国家代为支付。但如逾期还款,则需承担相应的利息和滞纳金。
1. 利息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逾期利息计算方式为:按照最近一次还款至逾期月份的时间长度,按月收取贷款本金的0.05%作为逾期利息。
例如:如果最近一次还款时间为2020年1月1日,逾期时间为2021年5月1日,则逾期时间为16个月,逾期利息为16×0.05%=0.8%。
2. 滞纳金
同时,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逾期还款还需承担相应的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为:逾期本金×罚息天数×日罚息率。其中,日罚息率为贷款利率的1.5倍。
例如:如果逾期本金为1万元,罚息天数为30天,贷款利率为3.25%,则滞纳金为1万元×30天×(3.25%×1.5÷365)= 13.7元。
3. 综合利息和滞纳金
通常情况下,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逾期利息和滞纳金会同时收取。因此,总的逾期费用应该是逾期本金数目×(逾期利息+滞纳金)。
法律角度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金钱形式的债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规定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支付违约金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二)按照逾期债务总额的百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因此,如果生源地助学贷款有明确的约定,则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罚金。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可以按照逾期债务总额的百分之三收取违约金。但是,生源地贷款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罚息和滞纳金的计算方式,因此违约金的具体金额仍需参考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