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协商分期>是有效保障借款人和债权人权利的措施。
近几年来,我国金融信贷市场的飞速发展,对于金融机构和借款人而言都有着诸多好处,但是也存在不可避免的坏账问题,这时强制执行协商分期就成为了解决该类问题的常用手段。在对该措施进行理解和分析后,笔者认为推行强制执行协商分期是必要且得当的。
首先,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中,信贷活动更加广泛,涉及范围也更加广泛。不可避免的出现各种形式的坏账。而如何更好的解决坏账问题,保护金融机构、借款人和债权人的共同权益是值得关注的问题。因此,加强强制执行协商分期并推广,能够在保障各方权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市场信誉度,从而优化信贷市场环境。
其次,强制执行协商分期的实现变得越来越简便。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还款计划。这种法律措施简化了债权人的起诉和债务人的缴纳程序,也为各类金融机构在监管环节中避免风险提供保障。此外,鼓励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设立专门部门进行协商还款、贷后管理等工作,将协商分期这一诉讼前程序推广到最大范围,通过自由协商方案达成赔付方案,将借款人的负担减轻到最小范围。
最后,我们不妨从借款人和债权人的角度来看待强制执行协商分期。首先,对于借款人来说,协商分期是一种在还款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寻求借助的途径。在逾期后,借款人更容易产生精神上的焦虑和恐惧,协商分期的推行便为他们缓解了这种紧张情况,避免产生了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而对于债权人来说,协商分期是一种运用法具规范化的手段,实现债务追讨的有效方式,从而保护自身的利益,而合理的负担减轻方案也可以增加还款的成功率。
总之,强制执行协商分期是可行且必要的措施。该措施对于保障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转,促进市场繁荣,化解纠纷等多方面具有明显的价值与作用。同时,加强自主协商、让借款人以较少代价清偿欠款也有助于拓展金融领域,推动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