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有还款意愿能去和法官协商吗?
执行是司法机关为实现债权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可能会遭受冻结、查封、拍卖等等。而对被执行人来说,最稳妥的方式就是按时足额还款,避免不必要的执行损失。但是,在遭受意外或突发情况时,违约、滞纳的情况屡见不鲜。
在出现还款问题的情况下,被执行人可以主动与法院和解。具体做法是,先向申请执行的申请人赔偿一部分欠款,然后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法官会作进一步处理,一些法院有专门的执行和解室来协助双方如何和解。
通过和解,被执行人能够避免继续受到执行损失,而申请执行的申请人则能尽快获取部分欠款。当然,被执行人的还款意愿要保持持久的,不能只是一次性表现良好,而是需要持续践行还款承诺。
需要注意的是,和解是一种合同行为,必须由双方自愿订立,法院只能进行指导和调解,而不能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还款意愿,或者和解谈判无望,法院仍然会持续执行下去,直到债务得到清偿。
在总体上,我们希望每位借款人都应该尽早处理自己的还款问题。如果无法偿付,不要逃避法务,更应该积极寻求借助,与申请执行的申请人和解。这样不仅能够避免被执行的不利情况,还能够重获申请人的信任,为今后奠定更加良好的合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