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网络借贷风险整治办公室发布2020年第一号文件,对于网络借贷行业整治有了新的要求和规定。
首先,整治办明确指出,网络借贷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不得直接或变相为不合法的金融机构、不合规的融资活动服务,不得参与非法资金转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活动。
其次,整治办要求网络借贷机构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同时,网络借贷机构也应该加强内部管理,持续健全内部工作流程,包括风险控制、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
另外,整治办还要求,网络借贷机构需要将资金存管作为重中之重,确保平台上的资金真正进入存管银行,并且资金流转需经过存管银行进行核查和审核,以达到资金安全交易的目的。
对于在整治过程中发现违反规定情况的网络借贷机构,整治办明确指出将采取一系列的惩罚措施,包括责令限期整改、暂停业务、撤销备案登记等严厉的惩罚手段。
总的来说,这份文件的发布体现了整治办对于网络借贷行业风险防范工作的重视,也目的在于推动网络借贷行业健康、稳健发展,走上规范化、合法化的道路,以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借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