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逾期上门是公司行为还是个人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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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逾期上门是个人违规行为。这个结论需要从苏宁员工逾期上门的背景、苏宁公司的规定以及法律的角度来分析。

首先,苏宁员工逾期上门的背景,这背景一般是指苏宁员工在无法联系到客户、无法获得客户还款的情况下,采取了上门催收的方式。从这个背景可以看出,苏宁员工的行为是在自己的职业范围之外采取的行为,违反了苏宁公司的规定。

其次,苏宁公司对逾期上门的行为是有明确规定的。据报道,苏宁公司规定逾期上门的催收方式只适用于民间借贷,且必须在逾期30天以上才能采取上门催收的方式。而苏宁员工逾期上门的情况主要是发生在消费信贷业务中,且时间普遍低于30天。因此,从苏宁公司的规定来看,苏宁员工的逾期上门行为是明确违反了苏宁公司的规定。

最后,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采用逾期上门的催收方式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3条规定: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履行,也可以请求债权人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或者变更债权。但是,强制措施必须是合法的,不能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因此,苏宁员工采用逾期上门催收的方式,如果没有经过客户的同意或者是在合法的法律程序下采取的行为,就是明确违反了法律规定。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苏宁员工逾期上门属于个人违规行为。若苏宁员工的违规行为给客户带来了实际损失,苏宁作为公司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逾期上门行为也可能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苏宁公司应该对其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和规范,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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