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性回答:不需要承担额外手续费>
借条是一种常见的借款形式,通常会规定借款人应在一定时间内还清借款。但在现实生活中,不排除因各种原因导致不能按时还款的情况,这时如果借款人希望延期还款,是否需要承担额外的手续费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应当承担违约金责任。换言之,借款人如果不能按期还款,则应按照借条中所约定的利率、罚息等进行违约金退还。
而如果借条中没有约定延期还款的情况,那么借款人需要与出借人进行重新协商,协商出新的还款时间并确认违约金的数额,确保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还款。 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借款人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还款再次延期,那么在协商的过程中双方可以重新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但并不需要承担额外的手续费。
事实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中,强调了当借款人没有按照合同支付利息或返还本金的情况下,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
因此,从法律角度而言,借款人并不需要额外承担手续费。但也需要注意,若是由于借款人故意不还款甚至是逃避还款的行为,会侵犯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会涉嫌违法行为,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