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100次会被列为失信人员吗

日期: 栏目:贷款知识 浏览:18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信用在如今的社会中已经成为了一种不可或缺的资源。而在借贷、租房等交易中,信用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然而,也有一些人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按时还款或履行承诺,这就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那么,对于逾期100次的人来说,会被列为失信人员吗?本文将一一阐述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失信人员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据统计,我国失信被执行人数量已经超过了1.5亿人,占据了总人口数量的十分之一左右。这些人由于违反了法律法规、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等原因,被执行人民法院判决为失信人员,其行为也将受到法律制裁。

那么,对于一般的逾期者来说,如果逾期次数较多,是否会被列为失信人员呢?根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理办法》规定,只有在以下情况下,债务人才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失信人员:

1. 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经过执行依然未履行

2. 被法院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已经采取措施限制其人身自由或限制其乘坐有轨电车、公交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行为

3. 有其他情形的

可以看出,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列为失信人员。如果借款人仅仅是因为逾期次数较多而被列为失信人员,那么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也是不合理的。

当然,逾期也是一项行为,虽然不会被直接列为失信人员,但是会产生负面影响。例如,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影响到个人在各类借贷、租赁、就业等方面的申请,甚至可能会被银行、信用卡公司等拒绝服务。因此,逾期还款行为应当被严肃对待,积极避免。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借款人因为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按时还款,可以与金融机构协商,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例如,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期还款、分期付款等方式,尽量避免逾期产生的负面影响。同时,积极缴纳其他的账单,稳定个人信用记录,提升信用评级,都是减少逾期产生负面影响的有效办法。

综上所述,单纯逾期100次并不会被列为失信人员,债务人只有在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法院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下才有可能被列为失信人员。同时,借款人应当积极避免逾期产生的负面影响,并积极与债权人协商解决逾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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