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信用卡逾期规定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信用卡已经成为人们日常消费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信用卡在使用时必须注意实际还款能力以及逾期还款问题。针对信用卡的逾期还款问题,民法典也作出了一些规定。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信用卡逾期还款是一种违约行为。逾期还款会对持卡人的信用评级产生不良影响,甚至会导致个人信用记录被“黑名单化”,从而影响个人的信用贷款等方面的申请。同时,持卡人逾期还款还可能面临信用卡账单逾期的利息费用、滞纳金、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因此,在使用信用卡时,持卡人必须谨慎使用,注意规避可能导致逾期还款的风险。
在民法典规定中,信用卡逾期还款主要规定在以下两个方面:
1. 持卡人应当按时还款。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七条,信用卡提供者和信用卡持有人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民法典》也规定,信用卡持卡人应当按照约定按时还款。
在持卡人逾期还款时,信用卡提供者有权向持卡人收取滞纳费用、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如果持卡人无法还款,信用卡提供者还可以将持卡人的信用卡欠款告诉征信机构,从而对持卡人的信用记录产生不良影响。
2. 控制逾期还款利息和违约金的收取标准。
为了保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规定信用卡提供者需要严格控制逾期还款利息和违约金的收取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逾期利息最高不得超过剩余未还款项的万分之五。
(2)逾期违约金不得超过剩余未还款项的百分之五。
(3)逾期还款超过90天的,信用卡提供者有权将持卡人的信用卡额度降低或者取消。
需要注意的是,针对逾期还款出现的争议,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等途径进行解决。
因此,为了避免信用卡逾期还款带来的负面影响,建议持卡人切实掌握自身的实际还款能力,合理使用信用卡,并按时还款。同时,信用卡提供者也应当在收取相关费用时严格按照规定收取,尽可能减轻持卡人的经济压力,切实维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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