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苏宁逾期协商分期的利息和手续费没有法定上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合同内容,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逾期协商分期的利息和手续费数额,且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那么这样的约定是有效的。
其次,就目前法律的角度来看,我国尚未针对逾期协商分期的利息和手续费制定具体的法定上限。因此,如果苏宁在与消费者签署分期协议时,约定了逾期协商分期的利息和手续费数额,并在合同中明确告知消费者,且双方均自愿签署,那么这样的合同约定是合法可行的。
此外,尽管我国尚未制定具体的法定上限,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合同中的利息和手续费计算方式明显不公平,导致消费者承担过高的经济利益负担,消费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对该约定进行修改或撤销。因此,在签署逾期协商分期的合同时,消费者应该仔细阅读合同中的约定,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最后,从法律的后果角度分析,如果在苏宁与消费者签署分期协议时,未在合同中明确告知逾期协商分期的利息和手续费数额,或强制消费者签署不公平条款,那么消费者有权要求苏宁进行相应的赔偿,甚至可能会面临违法的指控。因此,在与消费者签署逾期协商分期的合同时,请苏宁谨慎考虑相关条款,确保其合法性和合理性,保护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