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骗局。理由如下:
首先,中邮消费集资公司的所谓集资模式存在多项违法行为,比如未经批准从事集资业务、承诺高额回报等,显然是一种传销模式,而传销是被我国禁止的非法经营行为。
其次,中邮消费集资公司在宣传销售过程中使用夸大、虚假宣传手法,故意误导消费者。该公司声称可以通过购买商品集资,并在短时间内获得高额回报,这是不可能实现的承诺,而且中邮消费集资公司所售的商品质量与市场价值不符,甚至在多个地区形成“半价骗局”,迫使消费者在购物后直接退货或入选鸟巢负面新闻。
最后,中邮消费集资公司的收益来自于会员发展,类似于传销模式,而且该公司的营销模式形式与山寨、诈骗、洗钱集资等类型的黑平台相似,加之其总部设在纽约,给予消费者极高的对风险的误判,陷入“让利拼队友”的套路中。
从法律角度而言,中邮消费集资公司已经构成了诈骗行为,自然而然地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应该当地公安机关的呼吁,提高民众的法律素质,避免被不法分子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