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亚联财逾期债权转让了怎么还利息
近日,深圳亚联财集团发生了一桩引起市场广泛关注的事件:其逾期债权被转让给其他机构,但却仍在向债权人支付利息。这一消息引发了不少质疑和猜测,那么,究竟发生了什么呢?
首先,让我们简单了解一下深圳亚联财集团。该集团成立于1987年,是一家以股权、资产管理、投资为主营业务的综合性金融机构。在业内享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并曾获得多个荣誉称号。
然而,最近几年,深圳亚联财集团却频频出现资金链紧张、逾期违约等问题。据悉,该集团涉及约300亿元的债务,其中不少债权已经逾期。此前,深圳亚联财集团曾经多次尝试通过资产出售等方式缓解资金压力,但效果不佳。
直到最近,深圳亚联财集团宣布将旗下亚联财金融(南京)有限公司的一笔逾期债权,以20亿元的价格转让给中信信托,这笔债权金额高达38亿元。处于此后的几周内,深圳亚联财集团却仍在向债权人支付利息。
这引起了不少人的疑问:为什么亚联财集团在转让逾期债权后,仍在支付利息?这是否违反了有关规定?
实际上,在国内金融市场上,债权转让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追偿就此终止。根据《债权转让协议》的规定,原债权人与新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在转让协议中进行约定。换句话说,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有可能继续向新债权人支付利息。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债权转让之后,债务方和债权方需要按照协议约定的条款进行合作和清偿。此外,如果原债权人和新债权人之间没有在转让协议中约定相关的利息问题,那么原债权人可能无法向新债权人支付利息。
对于亚联财集团而言,虽然他们已经将逾期债权转让给中信信托,但根据双方的协议,深圳亚联财集团需要继续为债权人支付利息。这也表明,亚联财集团对于逾期债务的处理并非一蹴而就,而需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缓解。
总的来说,深圳亚联财集团转让逾期债权后仍在支付利息,并不违反规定。这也提醒我们:在进行债权转让时,应充分考虑各个因素,如合作方信誉、付款能力等,以避免因一时盲目而招致更多风险。同时,债务方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尽快缓解资金压力,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